理事会公告 发表于 2006-4-17 11:17:51

开了一个帖子 以后屏蔽的都归总到这个帖子里公告吧

http://www.hainan-car.com/bps/viewthread.php?tid=40590

宝华 发表于 2006-4-17 11:29:49

屏蔽后他不能发言了吧,如果他想出来解释什么的话,一点机会也不给吗?或者以后稍微推迟一点时间?

阿菜 发表于 2006-4-17 11:36:22

以理事会的名义给他一个时间,3天?3天以后没有好的解释就删?必要的时候可以发个手机短信?

米卡 发表于 2006-4-17 14:35:47

这种人还有留的必要吗??

夏利哈哈 发表于 2006-4-17 14:37:44

米卡 于 2006-4-17 02:35 PM 写道:
这种人还有留的必要吗??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开了一个帖子 以后屏蔽的都归总到这个帖子里公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