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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游戏专题——系列文章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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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6 11: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游戏专题——系列文章ZT

“杀人”游戏你会玩吗?高级“杀手 ”说玄机


  作为一种纯粹的心理博弈,这个名为“杀人”的游戏虽然听起来挺吓人,但却没有丝毫血腥和暴力,目前,它正悄然流行于IT业界和一些写字楼里,据一些玩家描述,这是一个“残酷”的游戏,你必须具备坚强的心理素质。
  “夜幕降临了,请大家闭上眼睛……当你们睁开眼睛的时候,你们的生命可能已经结束……”伴随着这低沉的声音,你闭上了双眼,仿佛在等待死神的召唤……千万不要误会,这可不是什么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而仅仅是一种游戏的开场白而已。近日来,这种名为“杀人”的游戏不经意间在IT圈跟记者圈里日渐风行(有些独家新闻据说就是从“杀人现场”由CEO们不经意间透露出来的)。如果在下班铃响起的时候你听见有人高呼:“有谁跟我杀人去?”,请千万不要惊讶,更不要去报警。

  “杀人”的规则

  “杀人”游戏的要求其实很简单,参与者人数一般不能少于六人,场地不限,道具为数张扑克牌或者名片,其中一张作出特别的标记用以区分“好人”跟“杀手”,扑克牌或者名片的数量为参加游戏总人数减一。

  游戏开始前,首先从游戏参加者当中挑选出裁判(这个角色也可以叫做警察或者法官)一名,由裁判将扑克牌分发给其他剩余的游戏者并宣布游戏开始。拿到有特殊标志扑克牌者即为“杀手”,其他人称之为“好人”。裁判宣布游戏开始并念过前文那段对白之后,大家即闭上双眼,由裁判顺序念每个人的名字,这时“杀手”可以选择在念某人的名字时(当然,他自己除外)睁眼,即表示此人被“杀”掉了。当有一个人被“杀”之后,游戏者进行讨论和判断,以确定谁是“杀手”——注意,在这过程中裁判不能参与任何意见。讨论告一段落之后,由裁判主持对每个人的身份进行投票表决,获得简单多数票的“杀手”出局并亮自己的底牌,如果此人真是“杀手”,则游戏结束,反之则继续进行下一轮的“闭眼杀人”跟“投票表决”,再次判断谁是“杀手”。本过程一直反复进行下去,一直到最后“杀手”被大家投票选出,如果“杀手”把“好人”杀光了,则“杀手”胜利,反之则“好人”胜利。当然,由于“杀人”游戏本身并没有一个规范的游戏规则,这仅仅是其中的一种玩法而已,其他的玩法虽然在规则上或多或少地进行了不同的改变,但基本思路都是不外如此。

  整个游戏过程其实并不复杂,游戏者的参与者无论是“杀手”还是“好人”在指证与被指证的过程中都得绞尽脑汁想方设法证明自己的“清白”。如何证明自己不是“杀手”与如何证明别人是“杀手”是这个游戏中最有意思的地方。至于如何去判断谁是“杀手”,是通过察言观色还是通过平时对别人的了解,那就是游戏者自己的事了。整个游戏过程中没有任何的暴力成分却又不乏紧张刺激,通常玩过几次之后,原本不熟悉的双方能成为日后的好朋友。

  “杀人”的意义

  今天风行于IT业跟记者界的“杀人”游戏据说最早是由硅谷创业归国的留学生传到上海,1999年底在一次IT界的媒体见面会上传到北京的。在经过了2000年上半年的潜伏推广期后,从去年底开始,在公关公司、记者圈、IT公司形成高潮。

  社会心理学家沙莲香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可能是人们思考方式上的变化,人们的思考方式正从现实空间转向虚拟空间。它之所以先在IT界流行,是因为对于有上网经验的人来说,虚拟空间和现实空间是相通的,是乐趣、苦恼的现实化反照。在这个游戏中,人们可以在真实的人际关系中表演不真实的事。现实空间不可能一下实现的事,可以在游戏的虚拟空间集中表现出来。在游戏中,你可以当个坏蛋,可以随意‘杀人’,这也是一种发泄。”沙教授本着严谨的治学态度说,这可能是一个涉及传播学、心理学、社会学领域的问题,表示要继续关注这一类现象。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郭星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征服欲是人类原始的人性本能之一,而在现代社会里,这种欲望在很大程度上被道德、法律等必须遵守的原则压抑了,只能通过虚拟的空间释放出来。由于现代人的工作压力加大,工作节奏加快,这种发泄的需求无形中被强化了。而这时最好的解决手段就是通过游戏来实现。“杀人”应该就是这种需求的一个具体体现形式,它起到的作用跟“安全阀”差不多。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社会学系研究生陈晓华在谈到这个问题时说:“我感觉‘杀人’之所以先在IT界流行,是因为经常接触网络的IT业从业人员的虚拟空间和现实空间之间的界线相对不那么明显。游戏里的人可以在真实中表演不真实的事,是一种自欺欺人。”

  其实作为一种游戏方式,“杀人”跟打麻将打扑克或者是行酒令划拳其实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都是一种消遣方式或者说娱乐方式而已,只不过体现在形式上更加现代更加脑力化一些。“杀人”游戏跟去年下半年流行一时的成人积木、成人玩具一样,主要的玩家都是白领阶层,都可以算做是成人的游戏。比较起来,“杀人”游戏自身带有的心理博弈性更强,而成人积木、成人玩具虽然在物化的表现上更加现实更加容易操作,但是其技术性跟趣味性方面都有先天的不足。因而“杀人”游戏对白领人士的吸引力更大一些。

  “杀人”者如是说

  一位叫贾双林的IT记者堪称该游戏的“高级杀手”,他在新浪网上发表的一篇长文,对这种“杀人”的乐趣进行了理性的描述,绝对经典:

  “其实,做裁判也很有乐趣,你可以发现很多有意思的现象。比如,人们完全可以而且经常在犯同样的错误,轻信、跟风、疏忽大意、欲盖弥彰等等,如此往复乐此不疲。又比如,人们经常把平时对某人的了解与游戏中的表现挂起钩来,这种联系竟然会产生两种完全不同的效果,在有的人身上百试不爽,一抓一个准,而在另一些人身上则完全失灵,平时的他与游戏中截然不同。”

  “‘好人’是糊涂的 因他们除了自己根本不知道别人的身份,‘杀手’是半清醒的 他虽然知道彼此的身份但要时时思考提防之策,只有裁判是完全清醒的,当你觉出这一点的那时候,你要是裁判就会觉得自己像个上帝,全知全能,洞察一切。那可真是‘好人’一思考,裁判就会发笑那种感觉。”

  “这虽然只是个游戏,但把这些有意思的现象挪至我们的现实生活,许多地方其实是颇多契合之处的,换句话说,我们或许碰巧是把人的一些弱点通过游戏的方式展现出来吧。不过,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上帝,没有人能全知全能,洞察一切。大家都是糊涂的,我们只能通过一次又一次的经验积累来减少失误,掌握规律。人们掌握真理就是这么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就像游戏中为找出‘杀手’有时也会冤杀‘好人’。”

  “‘杀人’游戏中虽有上帝存在,但那是绝对不能做诱导的一个哑巴上帝,所以,游戏很残酷。互联网的博弈中,压根儿就没有上帝,这个游戏更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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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26 11: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没别的,长双慧眼吧……错杀好人和放过坏人都等于自杀。


  坏人:


  坏人秘技1:


  出卖同伙。不等你的同伙暴露,就毫不手软的指正并杀害,这样在以后为自己辩论的过程中就多了一条很有说服力的依据。


  坏人秘技2:


  隐藏。俗话说,枪打出头鸟。虽然你很想误导大家错杀某个好人,但在表决时你不要举手,光指正不杀害,会很好的隐藏起自己的。


  坏人秘技3:


  嫁祸。往往2个相互指正的人都会是好人,充分利用好他们之间的对峙,始终让他们去吸引大家的注意吧。


  另外,还有试探、排除异己、拉拢大众、据理力争、博得同情这些技巧,也许,这就是杀人游戏的魅力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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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26 11: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谁把这个游戏搬上网络的,我不知道。但是在广州有个“杀坛”,我倒是听说过。不过那里人太多,裁判和杀手都随机产生,虽然公平,但和一群陌生人玩这样的游戏,太也无趣。应该和熟悉的朋友来做这个游戏,从最初的扑朔迷离,到后来的疑云重重……江湖上掀起腥风血雨,而那个不曾被揪出来的杀手会是谁呢,身边的朋友一个个倒下,你满心惶恐……

  网络杀人游戏的规则和现实中的游戏规则非常相似,只是根据网络的特点做了一些小小的变化。

  首先,裁判一般由BBS的版主担任,因为网络杀人游戏的裁判需要很敬业哦。游戏的人员要事先确定,并且张榜公布,公告天下。这是为了游戏能顺利有效的进行。一般也是以十五人为宜,不宜过多,不然游戏时间会拖得过长。

  现在要确定杀手了!因为在网络上没法抽签,也只能由裁判在参加游戏的人中内定。

  给杀手一个特殊的ID,同时告诉大家,这个ID是用来杀人的,除了裁判和杀手,没有人知道这个ID是谁在用。同时要视BBS的情况制定一些规则:

  1、杀手一般是每天杀一个人,用那个特殊的ID发贴,公布这一日所杀何人。

  2、投票的时间。最好有明确的规定,比如杀手在每天早上十点之前杀人,十点开始投票,有一整天的时间可以供大家猜测、指控、判断、辩解和捣乱……参加游戏的人每个人都有指控别人的一次机会,以最后一次发贴指控的为准,不发言的人自动放弃投票的权利。截止时间是每天晚上十一点四十五分。十五分钟后裁判宣布当天投票结果,得票最高者被宣判死刑。如果这个人是被冤杀的,游戏继续,如果杀手被正法,游戏结束。

  3、为了增加游戏的趣味性,规定杀手每天除了发一个杀人的贴子之外,必须用杀手的ID跟贴或者发贴三次以上,

  4、裁判不能杀人,不能投票,已经被杀的人也没有投票的权利,但是可以继续发贴捣乱。

  ……

  没有实战经历,其实很难理解在网络上杀人游戏的乐趣。如果说面对面玩这个游戏的乐趣在于观察一个人如何若无其事的掩盖自己的表情,那么网络杀人游戏的乐趣就在于看那个杀手如何杀人和接下来的猜测、指控、自辩和任何一个BBS上都会有的浆糊。这其间发生的故事往往会出乎人们的意料,将事态往全新的方向发展。而一个论坛的人气在杀人期间会迅速飙升,因为每一个参加游戏的人都急于知道真相,而每一个旁观的人也总是会被这种气氛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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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26 11: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游戏帖士

1. 参加者在比赛中应积极发贴,慷慨陈词,增加游戏刺激性(建议不发言者先杀!!!)。
2. 参加者在比赛过程中可以向裁判询问规则,而裁判拥有对规则的解说权。
3. 在比赛过程中,无论参赛者是什么性别,一律可以被称作它,以减少麻烦。
4. 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可以发毒誓、堵咒,但皆视为无效(当食生菜)。

5. 比赛前可自定奖惩方式,输的一方请大家腐败(旁观者有份),比如吃西瓜。

对游戏的建议

1. 参赛队员要顶住诱惑,比赛结束前绝对不偷看别人的ID,也就是说,绝不看底牌。
2. 好人和杀手都要勇敢,自信,和发挥无穷的想象。消极是最不利的,视死如归的打比赛才会精彩纷呈。
3. 比赛过程中要充分展示人性,如友谊,信任,同情,欢乐和悲伤,还有爱情。
4. 可以去关心,爱护另外一个运动员,可以对他蜜语,谈情说爱,以至立场动摇,自杀殉情。但是要记得,你们的言行将会进入博物馆的.
5. 裁判要有创造,使比赛更精彩。如设置各类角色,将每人投票权分成10份可以多方分投,调整杀人机制等等。
6. 裁判避免直接给某些运动员出谋划策,打进比赛的细节里面,或站在个别一方的立场去指挥比赛。
7. 其实,整个比赛都是裁判的财产,裁判公平对待各人能赢得所有人的尊重和信任,
大家减少不必要的密语,使比赛更公开,精彩,旁观者更有投入感,对裁判好处更大。
8. 有经验的裁判可以小心地调整比赛,使之更加均衡。如果好人方面极度混乱,溃不成军,可以在杀手方的同意下,澄清部分混乱,让好人重新投入战斗。如果好人方太厉害了,杀手方局势垂危,可以考虑制造一些混乱,增加好人方的难度和比赛的水平。但是,一定要作得非常高超,否则会适得其反,加速弱势一方的崩溃。因为在比赛结前的任何一刻,局势都不会是象表面那样,各人都很聪明,又很混乱,情况的发展往往出人意表。裁判光是看就笑弯腰。
9. 比赛之后,裁判和运动员可以简短发表评论,回忆,并且最好聚餐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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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7-26 11: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想玩网络杀的就一定要仔细的看完此贴,要不怎么玩都不知道。新人最好先弄懂真杀的玩法,这样对你理解网络杀有好处~~

游戏一般流程:

1、先由参加者报名参加,当人数满足条件时(至少在6人以上,上限则可定为15人左右),开始此轮杀人游戏。

2、由法官随机决定谁是此轮的凶手(如果人数多得话,如多于10人时,凶手不止一名)。

3、然后由法官发帖子,开始杀人游戏,第一夜有一个无辜的人被杀(第一个被杀总是很惨的,一点申诉的机会都没有)。

4、然后由被杀的人写最后的留言,写出谁最有可能是凶手。

5、大家讨论(注意哦,这个时候最重要,好人肯定是无辜的,而坏人这个时候就兴风作浪了,硬把人们的视线转到好人的地方,所以需要大家火眼金睛呀,不要被骗了)。

6,然后参与游戏的未被杀的好人和坏人们,把自己认为是凶手的名单站内信件寄到法官信箱里面,然后票数多得人就被杀,如果找出的不是凶手的话,游戏继续, 又有一个好人被杀。

7,到最后,凶手如果坚持到了最后(应该是好人一生平安的呀),那就是杀人王了,嘿嘿,看谁杀人的本领高。

游戏规则:

1、法官随机决定杀手,并告知大家杀手已经产生。(法官发消息给杀手)。

2、应该限定时间,在多长时间内杀手必须杀人。(这一点法官会发消息通知)杀手每个黑夜杀一人。杀手之间应该相互联系,想方法掩护自己和对方。

3、杀手杀人后,法官及时公布,并宣布进入缉拿凶手阶段(白天),一般法官要给出一个讨论和投票的最后期限。

4、原则上每人提出自己的见解,并陈述自己不是杀手的理由,如:如果我是杀手,我会如何,等等。(请斑竹控制,删除无关灌水)。

5、在投票的最后期限前投票,法官统计票数,得票最多的疑犯被处决。(有几个杀手投几票,可以少投,不可不投,不投者将同样被处死)如果最高的票同票进行第二次投票,如果再次相同,则不处死任何人,直接进入黑夜。

6、法官公布选举结果,游戏进入下一轮(黑夜)。

7、重复上述的2-6直至杀手被抓或者好人死光。

8、死去的人和法官不得发布影响大家判断的言论,除了在遗言中。坏人死了,可写当坏人的感想,白天死的好人可发表被误杀的感想, 黑夜死的好人可写指证坏人的遗言。

9、投票方式:发信件或消息。

10、游戏的主持法官必须事先准备好剧情(至少四夜)防止游戏过程拖沓。

补充规定:
1、本文所说时间以phpx上的时间为准...就是你帖子上的那个“发表: 2003-06-05 12:39:50”

2、愿意参加的朋友请给法官发短消息。参加人员以收到你的短消息为准...也请先确认你今天工作是否忙碌...如果工作会比较忙...旁观也是乐趣

3、请详细研究规则...为了大家玩的愉快。

4、每次杀人游戏开始会开新贴...每个黑夜为5分钟...每个白天为15分钟。

5、游戏流程为:游戏开始...第一个黑夜...凶手发短消息给法官告诉他受害者...法官在杀人贴中公布受害人...受害人写遗书、幸存的人发表观点指证凶手或者洗刷自己...法官等每个人都说完了...宣布进行投票...投票形式为幸存者发短消息给法官(注意:如发送一条以上内容不符的消息、则以第一条短消息内容为准。)...法官公布大家表决结果(要说明谁投的谁的票、以供大家参考。)...凶手死了...游戏结束...好人死了...好人写被冤死的感想...游戏接着进入第二个黑夜。

6、游戏故事情节限于时间紧张...大家都急着开杀...我不就编了...以后有充足的时间再玩的时候...法官可以构思情节...以使游戏更有趣。

7、杀人游戏主题贴请勿灌无关之水...谢谢各位啦。

8、大家要相互体谅...特别是体谅法官...他是最忙的...可能会回帖比较慢...大家一定要多担待啊!(这条最重要)

9、游戏中有争论的以法官的最后定夺为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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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6 11:4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7月26日)出现严重搅局事故

尤其提醒搅局者:搅局一定要看参加的人员组成情况,否则容易出现搅局事故

      昨天有一局游戏,4+4 ,新人有4、5个,而且菜鸟比例很高,海湾出来开搅,
先是乱指了几个人,然后被新人的票、报复票、以及杀手的跟票推出公决,新人的逻辑是:这个人太活跃,象杀手。
     海湾在发表临终遗言的时候,点了几个警察(点对两个),叫杀手去杀(我在其中,而且是警察),可是,杀手新人居多,还有的居然不知道要先杀警察,后来还有杀手问我,这个游戏不是要找杀手吗???(晕啊!!!)
     再加上后来小草(警察)出来和我互拱,掩护了一下,居然杀手没有杀警察。

     所以说啊,有人认为搅局可以延长自己的游戏时间,我看应该加上两个条件:
    1、新人多的局,不要搅,因为你的活跃可能成为新人的怀疑目标
    2、搅的时候,不要针对太多人,容易引来报复票

[ 本贴由 兔子 于 04-7-26 11:59 最后编辑 ]
往事越千年, 魏武挥鞭, 东临碣石有遗篇。 萧瑟秋风今又是, 换了人间。 http://www.hositec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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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7 23:4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能在线“杀人”就好了,象打“拖拉机”的那种,随时可以上网“杀人”
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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