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头妹小毛 发表于 2006-11-14 09:33:16

现在是对事不对人~~不要把矛头对着某个人!!

还有,希望某些同学不要在旁边煽风点火的,说什么事就对着什么事说,不要扯远了~~

都强调过了,那帖子并不代表他个人的意愿!如果转帖也有错的话,那以后大家都不要转帖咯!就多做些原创吧!也许大多数人都喜欢别人称赞自己,当别人提出缺点的时候确实是不能接受!大猪转发(PS:是转发)的这篇东西确实偏激了点,过分了点,但是其中的现象确实是存在的!都已经强调了是某些人咯!不要把人家列的那些条条都往自己身上放好不好,各位同学?

是,海南是有骨气,那是不是不能接受批评呢?有骨气的海南人应该能曲能伸的!其实,如果你把这篇当作是一个直肠子而刀子嘴豆腐心的好心人对那些形象不好的人警告,就不会觉得是在侮辱海南人了!朋友中有好的朋友,有不好的朋友,真正对你好的,会直接告诉你真话,而那些喜欢拍你马屁,阿谀奉承难道是真心对你的吗?而往往那些对你说实话的朋友说的话也是最不能让你接受的!不是吗?忠言逆耳!同学们!

继续拍吧!

[ 本贴由 猪头妹小毛 于 06-11-14 09:41 最后编辑 ]

散人 发表于 2006-11-14 11:02:23

一个不知道前因后果的人的一点建议:
一、首先要知道大猪发这个贴的本意,如果是他自己的原创,那肯定代表他认同本观点,那要杀、要寡,我都支持!如果是他的转贴,那就意味他可能赞同也可能不赞同,这点很重要。
二、原贴已经被删除,不知道他转贴时有无跟贴注明:以上观点不代表本人意见,如果没有的话,可以请大猪出来声明一下,是否认同。
我个人认为,转贴不一定代表本人认同,有时候转贴是觉得可以拿给大家看一下,讨论一下。
三、在事实真相或当事人没有声明以前,可以要求他出来解释(我曾经有一次发贴,本来是表扬胡联网和吉普的环保意识的,但因为语言没有交代清楚,两位大虾以为我批评他们破坏环保,两位都跟贴,强烈要求我解释清楚,我解释清楚了,也就平息了。。。。),等到他本人态度明确以后,再讨论或建议如何处理,现在就。。。是否太急了点?
四、最后,本人声明:决不认同该帖子的思想,因为无论是车友会还是我的同事里,本土人士都很优秀!

老树咖啡 发表于 2006-11-14 11:16:44

留点净地吧.

其实将这种贴转载过来,有多大意思?

yetty 发表于 2006-11-14 11:18:38

散人 于 06-11-14 11:02 AM 写道:
一、如果是他的转贴,那就意味他可能赞同也可能不赞同,这点很重要。
四、因为无论是车友会还是我的同事里,本土人士都很优秀!

非常赞同。。。。不知道为什么,,偶接触到的海南人基本都很优秀~~~::21:
其中很多都非常优秀~~~::21:

大海 发表于 2006-11-14 11:20:18

yetty 于 2006-11-14 11:18 写道:
非常赞同。。。。不知道为什么,,偶接触到的海南人基本都很优秀~~~::21:
其中很多都非常优秀~~~::21:
YETTY又夸我了,这样不好

野人 发表于 2006-11-14 13:14:25

散人 于 06-11-14 11:02 AM 写道:
一个不知道前因后果的人的一点建议:
一、首先要知道大猪发这个贴的本意,如果是他自己的原创,那肯定代表他认同本观点,那要杀、要寡,我都支持!如果是他的转贴,那就意味他可能赞同也可能不赞同,这点很重要。 ...
同意散人意见

战龙 发表于 2006-11-14 15:11:45

如果是ZT,出来说明一下会比较好.
如果是原创...万宁人状告邢**案可做参考...

椰鸟 发表于 2006-11-15 00:44:04

怪事,怪事,都平静下来啦?我要问一句:“海南人,你们都怎么了!?”

我想,某人呢一直有个叫小毛妹妹的帮腔说好话,但其实,是越说越离谱了。回到根本,别越说越远啦!
某人是想给诸位海南人进“良言”吗?何谓良言?何谓忠言?不管某人说的是否客观存在,关键的是态度!要是某人真的想让海南人改掉某方面的“恶习”,他可以在转载之后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提出倡议,我想这样大家就很容易接受他的“忠言”了。他的动机,大家只能从他的帖子上去猜想并作合理的推测,而不是每个人都能凭借着小毛妹妹等人对他的“了解”和信任归之为善意的“忠言”。每个人心中都有杆公平称,都能用一颗敏感的心去感受别人的真情实意。但我相信,某人的的确确伤害了许许多多海南人的感情。所以,请小毛妹妹站好咯立场,不要偏袒以图息事宁人!
正因为海南人有骨气,所以我有话要说!屈者,所以能客观评价、晓以利害,伸者,合理地提出批评和建议,而非退避三舍、息事宁人!我做为一个海南人,就是有胆量跟这种自我轻视且不懂得尊重别人感情的人较真!
综上所述,小毛妹妹一再强调的某人没有恶意,试问:何以见得?
如果要说客观存在的事情,此刻,海南人的愤怒就是事实!!!

夏利哈哈 发表于 2006-11-15 00:49:56

平静些。。。再说。。。可能比较好。。。

允许一定的言论自由。。。

但不要进行人身攻击。。。

天长 发表于 2006-11-15 08:00:18

小猪 于 06-11-14 08:38 AM 写道:
我看,海湾说的东西,有的是对的:lol::lol:

有道理!
有些*生活不和谐的人确实往往会对别人进行人身攻击以满足自己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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