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
发表于 2006-11-15 15:48:25
扬明 于 2006-11-15 01:32 PM 写道:
坚决反对删除此贴,事理只有越辩越明,焦点问题和稀泥是不行的,这牵涉到车会极刑"删除会员ID"的执行程序方式问题,涉及到每一位 ...
还是别争吵了。。。历史证明,在论坛上争吵,从来就没有争出一个好结果,基本上都是越争越气,越争越矛盾越大,而当面争的话,不出几秒钟就和解了
所以,还是别争了
小猪
发表于 2006-11-15 15:50:19
怎么还不删啊。他分都给我了。别一会又叫我还啊~~~~~
小毛你多大年纪啊?20多岁的人了,还象个小孩子似的。老在这争什么争~~~:cool::cool:错了就错了嘛。
赶紧啊,回家去了。别给我丢人。
海天
发表于 2006-11-15 16:01:28
退一步海阔天空
理事会公告
发表于 2006-11-15 16:42:45
理事会决定:
不删除"大猪"ID但大猪发这个贴已强烈引起某些会员的反感..特封ID一周..以示警告!!!!!
大家注意了:为了保持安定团结的局面不要再发这种引起种族冲突的帖子了..
[ 本贴由 理事会 于 06-11-15 16:45 最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