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自驾车友会规则修改(请各位常务理事给出修改意见)
天涯自驾车友会常务理事会20080225一号公告:天涯自驾车友会规则修改经常任理事会决议,原定车友会规则之部分改之,如下:
1、 车会注册条件由原来的需五天验证缩短为一天验证,即注册后不能马上发贴,需二十四小时后再次登录即可取得基本分2分。
2、 论坛会员申请为俱乐部会员条件修改内容:
(一) 需注册六个月以上的论坛会员,对车会有一定了解。
(二) 至少在市外活动中作过义工,了解车会同学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的核心精神。
(三) 填写申请表内容,向任何一常务理事或“理事会公告”提出申请后,常务理事需五票(含五票)以上通过,且少于两票(含两票)反对,即可成为俱乐部会员,成为天涯自驾车友会核心会员。
3、 除原来市内、市外FB(发报名贴和帐务贴之活动)后组织者可以申请积分奖励义工以外,凡参加市内FB者可得2分,参加市外FB者可得5分。原FB交基金之规定废除,但为了保证我们的活动家园能够更长久地持续下去,提议所有活动将余款交基金,也提倡组织者在报名贴号召报名者为基金捐钱。
4、车友会基金明细公开,专贴详细纪录,接受所有会员监督。基金十年内用于车会生存、发展、更好地服务会员、公益,购买公共FB物资之用途。
4、 废除版主季工资300分之制度。
附:修改后的天涯自驾车友会各项规定,修改部分以红字标出
个人意见:
1、最好能根据下面的规则文本重新整理一份完整的新规则吧,不是每个新同学都有精力和能力找到原来的规则对比查看的。一目了然比较好。06年规则:
http://www.hainan-car.com/bps/viewthread.php?tid=40866
05年6月规则:
http://www.hainan-car.com/bps/viewthread.php?tid=21361
2、“至少在市外活动中作过义工”,是否可改为“在市外活动中作过义工”
3、 “废除版主季工资300分之制度”
对应的旧条款:
1、 每月由斑竹评出本版块的精品, 评出三个本版最优ID按1、2、3名各20、15、10分,由斑竹的经费中给于分分奖励。
是上述否应该同时废除?还是改成:需要分分奖励的时候由斑竹在斑竹专区发公告并自主操作拨分?
[ 本贴由 号号 于 08-2-25 09:31 最后编辑 ] 第一点,号号,你忘了看我最后一排红字。
第二第三点接受。 对了我觉得入会投票应该设一个时间期限,到期不投的自动算同意还是弃权这样。 "凡参加市内FB者可得2分,参加市外FB者可得5分。”
市内FB的奖励分制度是否做为试行政策试行一年或半年,到期后看情况再延续?
市外F是不是特指岛内FB?对于市外FB加分,2006版的制度是这样的:
2、 市外FB活动达10人(含)起,人数×10×天数,岛外FB,10人(含)起,人数×10×天数×2 国外FB,10人(含)起,人数×10×天数×3
这里的5分是额外增加的么?只按人算不按天算?
我还是觉得拟一个完全版的新规则比较好,以免产生歧义。 另外:俱乐部会员的退出机制是不是以后再讨论来着?我忘记了。 号号 于 08-2-25 09:25 AM 写道:
需要分分奖励的时候由斑竹在斑竹专区发公告并自主操作拨分?
这样可能会乱套的,没有一个规则,版主根据需要由版主自己操作拨分? 号号,::3:我要被你气S了::38:。我现在例出的就是修改的地方,到了对外发的时候,我会把修整过的公告完全附在下面,并用红字标出。你看我这个贴的最后一句啊。
同意海浪意见,这件事那晚开会已经否决,就不要再讨论了,要不然没完没了的,退出机制也是决定以后再讨论。关于一年或半年以后再生看情况,没必要放上去,真的要是没用的话,我们三个月也可以再开会就停用这个规则。
5分是按人算的,原来的规则都照旧。 眉要不把整个的先贴在这?免得看不到媳妇模样心里不踏实。 修歌 于 08-2-26 09:08 AM 写道:
眉要不把整个的先贴在这?免得看不到媳妇模样心里不踏实。
我都不敢说话了::27: